已经拿到的人士,有一个千万不能错过的福利——配偶及18岁以下的未婚及受养的子女、60岁以上的父母可以作为受养人一起到港,并且可以在香港工作、就读,也就是所谓的“一人获批,全家”。那么,受养人的签证(也称Dependent Visa(DV))该如何办理呢?友盛君给大家总结了一份攻略,即刻get起来!
什么是受养人签证?
受养人签证,是指非香港居民作为香港居民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以香港居民为保证人,来港定居所获得的签证。和探亲签证相比,受养人签证具有期限长、能够在香港不受限制地工作、就读的特点。持有受养人签证在香港通常居住满七年,也可申请获得身份。
哪些人可以做为受养人签证中的“保证人”?
☑ 香港永久性居民
☑ 香港非永久性居民
• 优秀人才入境计划来港(优才);
• 香港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来港(专才);
• 来港就读全日制学士学位或以上课程(留学);
• 按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已于2015年起暂停)来港。
哪些受养人符合签证申请资格?
以上符合条件的保证人,其下列受养人可申请来港居留:
☑其配偶;
☑其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
☑其年龄在60岁或以上的父母(非永久性居民不适用);
☑其根据缔结当地有效的法律缔结的同性民事伴侣关系、同性民事结合、“同性婚姻”、异性民事伴侣关系或异性民事结合的另一方,而该身份是缔结当地机关合法和官方承认的。
以受养人身份来港居留的申请,如符合下列条件,可获考虑批准:
☑ 申请人与保证人能提供合理的关系证明;
☑ 申请人没有任何已知的不良记录;
☑ 保证人能够把受养人在港的生活条件维持在基本水平以上,并为他/她提供适当的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