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留权
任何人士如拥有香港特区居留权,即拥有以下的权利:
• 香港特区的入境权;
• 在香港特区不会受任何逗留条件(包括居留期限)的限制;
• 不会被递解离境;及
• 不会被遣送离境。
※ 居留权的个人证明
任何人士必须持有以下任何一种证明文件,证明其永久性居民身份,始能行使其香港特区居留权:
• 他/她获发的有效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 他/她获发的有效居留权证明书并且已附贴于其有效旅行证件上;
• 他/她获发的有效香港特区护照。
※ 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人如声称拥有香港特区居留权,则该人必须负起证明该项声称的举证责任。
※ 申请核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资格
申请人在办理登记申领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之前,必需证明拥有香港居留权。因此,申请人应首先申请核实是否符合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资格。在递交这项申请时,申请人必须身在香港并且是合法逗留。
★ 享受香港完整福利和公民权
香港永久居民拥有更多社会福利和政治权利,例如申请公共房屋,购房免征30%印花税,报考公务员,参与选举等。
★ 居住灵活,从此告别续签烦恼
身份在香港不受逗留条件限制,亦无需再办理续签,可以更灵活安排生活。
★ 世界公民,身份含金量高
持香港护照可免签证前往全球包括欧盟和英联邦成员国在内的171个国家/地区,子女可参加华侨生联考,低分报考国内名牌大学,或轻松赴国外留学。
※ 合资格人士
根据《入境条例》,任何人如果符合以下其中一项,则属于香港特区的永久性居民,享有居留权。
中国公民——
(a) 在香港特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
(b) 在香港特区成立以前或以后通常居住于香港连续7年或以上的中国公民。
(c) 中国公民在香港特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国籍子女,而在该子女出生时,该中国公民是属于上述(a)或(b)项类别的人士。
※ 通常居住
任何人如果是合法、自愿和以定居为目的而在香港居住(例如读书、工作或居留等),不论时间长短,他/她会被视为通常居住在香港。如果他/她只是暂时不在香港,仍会被视为是通常居住在香港。
关于一名人士是否已不再通常居住在香港的问题,须视乎其个人情况及其不在香港的情况,包括:
• 不在香港的原因、期间及次数;
• 是否在香港有惯常住所;
• 是否受雇于以香港为基地的公司;及
• 其主要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所在地。
※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当申请人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资格获得核实后即可办理登记申领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 香港特区护照
任何人如符合以下条件,即有资格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 是中国公民;
• 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及持有有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当申请人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资格经核实后,他/她在香港的逗留条件将会被注销。
香港特区护照持有人可免签证或落地签证前往171个国家和地区,根据亨利护照指数,香港特区护照在旅行自由度方面排名世界第17 位。免签国地图如下:
※ 亚洲:亚美尼亚、阿塞拜疆、巴林、孟加拉国、文莱、柬埔寨、中国大陆、澳门、台湾、塞浦路斯、格鲁吉亚、印度尼西亚、伊朗、以色列、日本、约旦、哈萨克斯坦、韩国、科威特、吉尔吉斯斯坦、老挝、黎巴嫩、马来西亚、马尔代夫、蒙古、缅甸、尼泊尔、阿曼、菲律宾、卡塔尔、新加坡、斯里兰卡、泰国、东帝汶、阿联酋、乌兹别克斯坦、也门;
※ 欧洲:申根区 / 申根公约国、阿尔巴尼亚、安道尔、白俄罗斯、波黑、保加利亚、克罗地亚、法罗群岛、直布罗陀、根西、梵蒂冈、爱尔兰、马恩岛、泽西、科索沃、列支敦士登、马其顿、摩尔多瓦、摩纳哥、黑山、罗马尼亚、俄罗斯、圣马力诺、塞尔维亚、土耳其、乌克兰、英国;
※ 美洲:安圭拉、安提瓜和巴布达、阿根廷、阿鲁巴、巴哈马、巴巴多斯、伯利兹、百慕大、玻利维亚、巴西、英属维尔京群岛、加拿大、荷兰加勒比区、开曼群岛、智利、哥伦比亚、古巴、库拉索、多米尼克、多米尼加、厄瓜多尔、福克兰群岛、法属圭亚那、格陵兰、格林纳达、瓜德罗普、圭亚那、海地、牙买加、马提尼克、墨西哥、蒙特塞拉特、尼加拉瓜、巴拿马、秘鲁、圣巴泰勒米岛、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法属圣马丁、圣皮埃尔和密克隆、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荷属圣马丁、苏里南、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乌拉圭、委内瑞拉;
※ 非洲:贝宁、博茨瓦纳、布基纳法索、布隆迪、佛得角、科摩罗、吉布提、埃及、赤道几内亚、埃塞俄比亚、加蓬、冈比亚、几内亚比绍、肯尼亚、莱索托、马达加斯加、马拉维、马里、毛里塔尼亚、毛里求斯、马约特、摩洛哥、莫桑比克、纳米比亚、尼日尔、留尼汪、卢旺达、圣赫勒拿、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塞舌尔、索马里、南非、坦桑尼亚、多哥、突尼斯、乌干达、赞比亚、津巴布韦;
※ 大洋洲:澳大利亚、库克群岛、斐济、法属波利尼西亚、关岛、基里巴斯、马绍尔群岛、密克罗尼西亚联邦、新喀里多尼亚、新西兰、纽埃、诺福克岛、北马里亚纳群岛、帕劳、巴布亚新几内亚、皮特凯恩群岛、萨摩亚、汤加、图瓦卢、瓦努阿图、瓦利斯和富图纳。
全程服务共6步,周期为1-2个月:
序列 | 流程项 | 办理时间 | 办理内容 |
1 | 评估签约 | 1天 | 为您进行专业评估,符合签约标准后完成签约。 |
2 | 准备材料 | 1个月 | 客户填写信息表,友盛国际资深移民顾问为客户定制材料清单,客户根据材料清单要求准备相应申请材料。 |
3 | 递交申请 | 7天 | 友盛国际资深文案收集所有材料后,进行全套文件整理、制作和审核,然后向入境处递交申请,获取档案编号。 |
4 | 收到邀约 | 3天 | 收到邀约函,为客户预约前往居留权组的会面时间,以核实证明文件的正本。 |
5 | 会面核实 | 1天 | 陪同客户带同所需证明文件的正本,按照预约时间前往居留权组会面。审核通过后,拿到申请结果通知书,申请人香港永居资格获得核实。 |
6 | 证件办理 | 1天 | 为客户预约代办香港永居身份证、香港护照、回港证和回乡证(视乎需要)。 |
* 办理周期仅供参考,具体时间由申请国家的移民局和相关机构决定。
费用名称 | 收费机构 | 金额 | 收费阶段 | 退费标准 |
中介服务费 | 友盛国际 | 以合同为准 | 签约 | 可退 |
公证费等第三方费用 | 公证处等第三方 | 1000人民币/户 | 准备材料 | 不可退 |
护照工本费 | 入境处 | 185-460港币/人 | 证件办理 | 不可退 |
回港证工本费 | 入境处 | 170港币/人 | 证件办理 | 不可退 |
回乡证工本费 | 中旅社 | 260-390港币/人 | 证件办理 | 不可退 |
1、若涉及翻译、公证、认证、审计、房评,可委托友盛国际办理或自行办理。
2、移民局、签证中心或其他第三方机构的收费,可能依据实际情况以及客户情况而有所不同,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3、由于汇率随时调整,费用仅供参考。
※ 居留权
任何人士如拥有香港特区居留权,即拥有以下的权利:
• 香港特区的入境权;
• 在香港特区不会受任何逗留条件(包括居留期限)的限制;
• 不会被递解离境;及
• 不会被遣送离境。
※ 居留权的个人证明
任何人士必须持有以下任何一种证明文件,证明其永久性居民身份,始能行使其香港特区居留权:
• 他/她获发的有效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 他/她获发的有效居留权证明书并且已附贴于其有效旅行证件上;
• 他/她获发的有效香港特区护照。
※ 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人如声称拥有香港特区居留权,则该人必须负起证明该项声称的举证责任。
※ 申请核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资格
申请人在办理登记申领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之前,必需证明拥有香港居留权。因此,申请人应首先申请核实是否符合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资格。在递交这项申请时,申请人必须身在香港并且是合法逗留。
★ 享受香港完整福利和公民权
香港永久居民拥有更多社会福利和政治权利,例如申请公共房屋,购房免征30%印花税,报考公务员,参与选举等。
★ 居住灵活,从此告别续签烦恼
身份在香港不受逗留条件限制,亦无需再办理续签,可以更灵活安排生活。
★ 世界公民,身份含金量高
持香港护照可免签证前往全球包括欧盟和英联邦成员国在内的171个国家/地区,子女可参加华侨生联考,低分报考国内名牌大学,或轻松赴国外留学。
※ 合资格人士
根据《入境条例》,任何人如果符合以下其中一项,则属于香港特区的永久性居民,享有居留权。
中国公民——
(a) 在香港特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
(b) 在香港特区成立以前或以后通常居住于香港连续7年或以上的中国公民。
(c) 中国公民在香港特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国籍子女,而在该子女出生时,该中国公民是属于上述(a)或(b)项类别的人士。
※ 通常居住
任何人如果是合法、自愿和以定居为目的而在香港居住(例如读书、工作或居留等),不论时间长短,他/她会被视为通常居住在香港。如果他/她只是暂时不在香港,仍会被视为是通常居住在香港。
关于一名人士是否已不再通常居住在香港的问题,须视乎其个人情况及其不在香港的情况,包括:
• 不在香港的原因、期间及次数;
• 是否在香港有惯常住所;
• 是否受雇于以香港为基地的公司;及
• 其主要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所在地。
※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当申请人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资格获得核实后即可办理登记申领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 香港特区护照
任何人如符合以下条件,即有资格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 是中国公民;
• 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及持有有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当申请人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资格经核实后,他/她在香港的逗留条件将会被注销。
香港特区护照持有人可免签证或落地签证前往171个国家和地区,根据亨利护照指数,香港特区护照在旅行自由度方面排名世界第17 位。免签国地图如下:
※ 亚洲:亚美尼亚、阿塞拜疆、巴林、孟加拉国、文莱、柬埔寨、中国大陆、澳门、台湾、塞浦路斯、格鲁吉亚、印度尼西亚、伊朗、以色列、日本、约旦、哈萨克斯坦、韩国、科威特、吉尔吉斯斯坦、老挝、黎巴嫩、马来西亚、马尔代夫、蒙古、缅甸、尼泊尔、阿曼、菲律宾、卡塔尔、新加坡、斯里兰卡、泰国、东帝汶、阿联酋、乌兹别克斯坦、也门;
※ 欧洲:申根区 / 申根公约国、阿尔巴尼亚、安道尔、白俄罗斯、波黑、保加利亚、克罗地亚、法罗群岛、直布罗陀、根西、梵蒂冈、爱尔兰、马恩岛、泽西、科索沃、列支敦士登、马其顿、摩尔多瓦、摩纳哥、黑山、罗马尼亚、俄罗斯、圣马力诺、塞尔维亚、土耳其、乌克兰、英国;
※ 美洲:安圭拉、安提瓜和巴布达、阿根廷、阿鲁巴、巴哈马、巴巴多斯、伯利兹、百慕大、玻利维亚、巴西、英属维尔京群岛、加拿大、荷兰加勒比区、开曼群岛、智利、哥伦比亚、古巴、库拉索、多米尼克、多米尼加、厄瓜多尔、福克兰群岛、法属圭亚那、格陵兰、格林纳达、瓜德罗普、圭亚那、海地、牙买加、马提尼克、墨西哥、蒙特塞拉特、尼加拉瓜、巴拿马、秘鲁、圣巴泰勒米岛、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法属圣马丁、圣皮埃尔和密克隆、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荷属圣马丁、苏里南、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乌拉圭、委内瑞拉;
※ 非洲:贝宁、博茨瓦纳、布基纳法索、布隆迪、佛得角、科摩罗、吉布提、埃及、赤道几内亚、埃塞俄比亚、加蓬、冈比亚、几内亚比绍、肯尼亚、莱索托、马达加斯加、马拉维、马里、毛里塔尼亚、毛里求斯、马约特、摩洛哥、莫桑比克、纳米比亚、尼日尔、留尼汪、卢旺达、圣赫勒拿、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塞舌尔、索马里、南非、坦桑尼亚、多哥、突尼斯、乌干达、赞比亚、津巴布韦;
※ 大洋洲:澳大利亚、库克群岛、斐济、法属波利尼西亚、关岛、基里巴斯、马绍尔群岛、密克罗尼西亚联邦、新喀里多尼亚、新西兰、纽埃、诺福克岛、北马里亚纳群岛、帕劳、巴布亚新几内亚、皮特凯恩群岛、萨摩亚、汤加、图瓦卢、瓦努阿图、瓦利斯和富图纳。
全程服务共6步,周期为1-2个月:
序列 | 流程项 | 办理时间 | 办理内容 |
1 | 评估签约 | 1天 | 为您进行专业评估,符合签约标准后完成签约。 |
2 | 准备材料 | 1个月 | 客户填写信息表,友盛国际资深移民顾问为客户定制材料清单,客户根据材料清单要求准备相应申请材料。 |
3 | 递交申请 | 7天 | 友盛国际资深文案收集所有材料后,进行全套文件整理、制作和审核,然后向入境处递交申请,获取档案编号。 |
4 | 收到邀约 | 3天 | 收到邀约函,为客户预约前往居留权组的会面时间,以核实证明文件的正本。 |
5 | 会面核实 | 1天 | 陪同客户带同所需证明文件的正本,按照预约时间前往居留权组会面。审核通过后,拿到申请结果通知书,申请人香港永居资格获得核实。 |
6 | 证件办理 | 1天 | 为客户预约代办香港永居身份证、香港护照、回港证和回乡证(视乎需要)。 |
* 办理周期仅供参考,具体时间由申请国家的移民局和相关机构决定。
费用名称 | 收费机构 | 金额 | 收费阶段 | 退费标准 |
中介服务费 | 友盛国际 | 以合同为准 | 签约 | 可退 |
公证费等第三方费用 | 公证处等第三方 | 1000人民币/户 | 准备材料 | 不可退 |
护照工本费 | 入境处 | 185-460港币/人 | 证件办理 | 不可退 |
回港证工本费 | 入境处 | 170港币/人 | 证件办理 | 不可退 |
回乡证工本费 | 中旅社 | 260-390港币/人 | 证件办理 | 不可退 |
1、若涉及翻译、公证、认证、审计、房评,可委托友盛国际办理或自行办理。
2、移民局、签证中心或其他第三方机构的收费,可能依据实际情况以及客户情况而有所不同,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3、由于汇率随时调整,费用仅供参考。